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7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点,也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责任,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近期,学校将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
二、全面梳理排查
各二级学院应准确把握安全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安全检查工作有举措、见成效。认真梳理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填写《本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1)、《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2)。
三、认真整改落实
各二级学院结合全面排查情况,针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立即开展整改落实。隐患整改过程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整立改。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
四、材料报送
附件1和附件2签字盖章于6月5日前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附件3和附件4于7月15日前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刘湘湘 电话:13866105016
附件:1. 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模版
2. 《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3. 自查整改总结报告模版
4.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