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要求,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18〕5号)要求,现就做好第七批帮扶干部到村任职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及时间、人数
帮扶对象为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洪阳村。第七批帮扶干部选派1人,任村第一书记(队长),任期至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二、选派范围和人选条件
我校本批帮扶干部从管理干部或专任教师中选派。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1.中共正式党员;2.政治素质好,“四个意识”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志于投身脱贫攻坚;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能吃苦,甘于奉献;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相关保障
选派帮扶干部的待遇按照安徽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对在村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符合条件的选派帮扶干部,注重优先选拔使用、评聘职称。
请单位接通知后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支持干部职工投身脱贫攻坚一线,鼓励个人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月25日前将《干部任免审批表》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hfnu.edu.cn。
联系人:沙渺电话:13855121682;
特此通知
附件:干部任免审批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8年2月23日